你曾真的分別過這三種情緒嗎?
晚上8:37分,羊毛衫的lovefool清唱吉他版陪伴可憐周末還要值班的我。
最近有人對我示愛好的行為已經令我頻臨爆走臨界點,所以我推了對方一把。呃,嚴格講起來,我是揍了對方幾拳。
或許我外表真的看起來非常老實古意的村姑,但村姑也是有村姑的尊嚴跟底線。
我跟你真的有這麼熟嗎?
熟到可以一見面就又抱又摸?
一次我們可以說只是友好表現,兩次叫做有點噁心,三次就讓人渾身不舒服。
所以超過第三次我就揍人了。
我好像很多底線都超不過三次喔?例如我可以忍受朋友重複沉靜在自己的愛情裡分分合合同一個對像也好像是三次...
嗯?
我好像扯遠了。
這是我最近發生的奇怪桃花事件,我不知道這年頭有人還喜歡吃肥肉,所以肥肉被摸感覺非常不蘇福。
總之,現在對方看到我會怕,知道怕就好,村姑每天都在扛病歷抓小孩,所以手臂很有力的。
以下是我想說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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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跟喜歡其實就跟普通感冒與h1n1初期一樣難以分辯
你喜歡一個人,有時寧可遠觀不要褻玩。
你討厭一個人,你恨不得遠觀非禮勿碰。
於是
一開始喜歡跟討厭好難分別。
但討厭跟忌妒,我倒是分得非常清楚。
你討厭一個人,會連發聲都懶得留一秒給她。遠遠的,越遠越好。
你忌妒一個人,便會忍不住抓她小辮,一條髮絲也好,一塊頭皮屑也能成為缺點,漫天漫地同人宣傳。
喔,今天很開心可以寫一篇真正的感覺。自從研究所畢業後,已經太久太久沒這麼認真寫篇嘀咕的短文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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