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曉得是只有我這樣,還是其他人也這樣。
只要在書裡隱約會提到我的感情對向。
不提還好,一提,挫賽了。發書不到兩個禮拜就分手了。

我在書裡提過兩次,兩次都讓我很難過。(廢話,哪個人失戀不難過)
爾後我再也不提我的感情,在加上我覺得我自己對我自己的定義是賣書的商人,法蘭克福學派的文化商品製造者。
長得也沒人家正,學問也沒比別人高,所以我不覺得我自己有多高尚,或者有甚麼好提的。
別人追我,一開始就問我收入多少,怎麼會搞小說這一塊,這感覺就很像是肉品交易或者早市魚貨,
別人衡量著從大海捕撈上來的TORO品頭論足。

爾後發現,在網路上吐口痰都可以黏到誰誰誰又是誰誰的朋友,哇靠,表姐妹兄弟大串連?更教我這個宅女不想再節外生枝。

說真的我很普通,就是一個宅。愛看A漫跟電影。

我記錄著別人的愛情故事,但是自此對我自己的愛情故事是以下空白。
因為我再也經不起嚇,老了啊。

PS
給那兩個不小心被我寫到書裡的人,對不起,從此謝謝不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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