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封蒲公英的回信請點此

蒲公英


今天寫信給你,<寫信日是10/11,不過因為10/11我排了其他文章了,因此排在10/14發這篇文。>這是颱風過後,第一次台北多了一些陽光停留在我家陽台上。
陽光很溫暖,突然想起我離家北上到宿舍勘查的那一天。

九月初的台北陽光,很毒辣。
我還迷了路。

以前實習的時候不敢找台北的醫院,是因為我這個人懶。能躺著我就不會坐著,坐著就不會站著。
我太習慣南方炎熱乾燥的天氣,也太喜歡陽光,台北這個有憂鬱傾向的城市,三不五時就要哭泣,就連不哭的時候都是濕答答的.
後來真的到台北生活,沒想到這一住就是快10年。

想家麼? 有時想,有時不想。

有時候在台北街頭走到某個巷弄,會覺得好像咱們那兒的某條街

有時候吃到台北人得排隊的爆熱門小吃 總會忍不住翻白眼...台北人的味覺是有問題麼?我們家那裏的OOXX隨便做都比這個好吃之類的


在台北,我有機會就練閩南語。 因為害怕自己忘了怎麼講。


那麼你說,為甚麼我們還要離開可愛的家鄉?

我的答案是......因為台北有自由啊。


我戀愛談得太晚,從小又看盡我爸媽對婚姻的機車相處模式,我可以很肯定的說我父母親的婚姻是重型哈雷機車。


尤其我老母,簡直是哈雷中的哈雷,國慶閱兵裡面10個憲兵騎的那種都抵不過我老母,簡直是台灣太上無極老母,我是寧可來到台北這個憂鬱的城市,也不願意一直待在窒息的家裡存活。


台北甚麼都比不上家鄉,可唯一一個令我非常重要在這兒的原因是,他給了我自由。


外在條件再怎麼好,也比不上一口氧氣來得重要。



先謝過你的QEE BEAR。


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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