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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個同事要離職。
這個同事不是我管轄的,不過她的離職理由有點牽強,至於是甚麼,我就不說了,總之,感覺另有隱情。
然後其他同事就說:"不知道她真正離職的理由是甚麼?"
我說:"何必問呢?反正人家就是想離職,想走的又何必留呢?反正都不會給個真正答案的。"

就跟戀愛一樣。

提分手的人,永遠得想一個不能得罪人的理由,但是通常這個理由自己自我感覺良好,可是別人聽來超級刺耳。
"我們不適合?"這句話的隱形答案或許是"我愛上別人了"
"我想要一個人靜一靜"又或者冰山底下的答案是:"你不夠有錢"

別指望別人一定要給你個正確答案,因為這個答案真的會讓你心痛如絞,生不如死。
當然,也有人會化悲憤為力量,從此發奮圖強也不一定。


只是啊
有時回首想
以前以為過不去的,也都過去了。
以為自己撐不過的,也在遇到更大的困難后才知道原來自己的能力能被提升到這個程度。
雖然,有時放在心裡,也是一種青梅的心酸

原來自己曾經瞎了眼
幹了一些比喀藥還蠢的傻事
如此而已

然後這才叫傻氣的青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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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薔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