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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之春,已不復記憶自己生辰;自14歲後,我便覺生日慶祝太費神。
因認識人太多,別人送禮到時候也要回送,雖以我的記憶不會忘記任何一個該記的人生日,但我仍覺麻煩,能免則免。對方喜不喜歡妳的程度不需要用禮物來算計。
某人卻夜裡興沖沖來住所演奏小提琴。
對我來說,我常是演奏給別人聽的人。雖不是輕巧小提琴,是鋼琴,但能有人為我演奏,那也十足珍貴。
我問要多少演奏費,對方也隨性道:"妳丟十元到我琴盒裡吧。"
夜奏三曲,皆是同樣曲目。對方已七年不曾演奏小提琴,我何德何能讓懶人發勤(琴/情) 那短短數分鐘卻讓我似乎回憶了這些年的這些過去,我已是熟女之齡,再聽琴音,卻是溫潤如昔。
演奏完畢,如約丟了10元入琴盒。
對方問道:"妳當初是因為我會拉小提琴才喜歡我的嗎?"
我道:"會拉小提琴很酷啊,我不會。"
對方又問:"那我當年拉了甚麼給妳聽?"
我道:"拉屎。"
對方哄堂大笑,抱起琴盒翩然離去。





我實在不太會在羅曼蒂克的時候該羅曼蒂克,特別是這麼多年下來我的羅曼蒂克都給了寫小說的讀者,一件又一件事情接踵而來,愛對我來說,曾經是那麼深刻的一件事啊。
別管我是否言不由衷,爾今愛或許也只能擺在最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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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薔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