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想寫的是勇氣這張專輯。
勇氣這首歌撥出的時候,我記得我正好要從大學畢業,那時候忙畢業專題,也同樣是忙到昏天暗地。
然後,我跟很多人一樣,聽了梁靜茹的某些情歌,眼淚就跟潮吹一樣不自主噴射。
悲傷的情歌對失戀的人來說,真是字字刺痛,字字灰暗,就像崁趾甲一樣,指甲長得刺進肉裡面,每一下都那麼痛,那麼深。
低頭這件事情,總是愛深得多一點的人願意做。
但是做了太多次,有時愛會像關節液摩擦減少後產生骨刺一樣,再也恢復不了當初愛的深度。
尊嚴這件事情,總是讓我痛,但唯一要保存的一件事情。
我不要自己的愛情,像一件過期的小說一樣,被放在10元商店賤賣。
它應當要在一個愛著我的愛書人家,或者租書店上,或者...或者...。
或許真的沒有不對的人,只能說各自想保有的東西不同,所以在分手的時候,我們總要把分手合理化。
(於是對方被妖魔化。我們轉換成苦主?)
多年後,等自己修練境界高一些了,一個回頭,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見到過去以為汪洋,原來也不過池塘。
可惜不是你這句話,或許該換成幸好不是你。
從來我是為自己而活,不算為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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